消防施工之后如何保证工程的就要进行消防工程的检验,可是,消防施工的检验需要留意哪些内容呢?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消火栓给水体系检验的要点:
1、水泵、室表里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首要设备的功能指标的材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消防施工检验记载、管道通水冲刷记载、管道试压实验记载、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载、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载。
2、体系装置情况的一般性查看:消防施工首要查看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表里消火栓及闸阀等首要设备的装置与图纸是否相符,运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显着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显着缺陷;体系中各常开或常闭闸阀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原规划要求。
3、体系归纳性功能实验:依据原消防施工规划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别离进行自动、手动、长途和泵房内就地启泵的实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彼此切换实验;体系压力实验和供水实验。
火灾自动报警体系检验的要点:
1、图纸、材料的检查:初始规划图纸、消防施工图纸、规划变更及竣工图,火灾探测器、报警操控器、火灾显现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操控设备等首要设备及线路的功能指标的材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检验记载、报警体系检测报告等。
2、体系归纳性功能实验:火灾探测器模拟报警实验及核实编码,火灾报警操控器和火灾显现盘的自检等其他功能、电源转化、消音、复位操作、电源容量、电源电功能,联动操控设备的故障报警、自检、操控、火灾信号接纳功能和电源容量、电功能检,核实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编码。
随着现代化建筑的不断出现,建筑设施消防维护保养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高层建筑,如果不重视消防设施的维护,那么一旦出现事故,建筑内人员将无处可逃。
建筑设施消防维保的目的。
1、对消防系统定期进行的维修保养,及时的发现和排除消防系统出现的故障和问题。避免火灾发生时因消防系统因故障而不能发挥作用而导致的火灾情况。
2、通过专业的精心消防维保,定期检查修理,就能保持消防设备的完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反,如果使用不当,维修不及时,就会降低设备的有效利用率,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严重时还会引起设备事故,造成设备的损坏或报废。
建筑设施消防维保的意义
1、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员工生命,保障公司财产,维护公共。
2、 消防维保确保设施设备,延长消防设备使用寿命,节约企业成本。
3、健全消防制度,宣传消防知识,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普及消防法规,了解、掌握基本的消防逃生技能。
4、 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
消防控制室设计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消防设施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那么我们设计消防控制室需要要具备哪些要求?下面消防设计公司来为大家介绍:
一、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综合控制室等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1.仅有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2.消防设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消防设计具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大型建筑群或超高层,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5.消防设计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
二、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3.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三、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值班、维修人员都要占有一定的空间。为便于设计和使用,又不致造成浪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消防控制室内控制设备的布置作了明确规定:
1.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米,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米。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消防设计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3.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米。
4.控制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米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通道。
5.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消防设计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米~1.8米,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
1、消防水体系 检测根据:DB64/T404-410-2005《消防体系质量查验鉴定规程》、GB50261-96《主动喷水灭火体系施工及查验标准》 检测项目: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输水管网、压力、主要设备、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报警阀组、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喷头、体系联动试验
2、火灾主动报警体系 检测根据:DB64/T404-410-2005《消防体系质量查验鉴定规程》、GB50166-98《火灾主动报警体系施工及查验标准》 检测项目:配管、体系布线、探测器的安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消防控制室、体系联动试验以上两项需自检合格。
申报查验 1、 检测公司检测 2、 检测合格 3、 申报消防部门查验 4、 查验合格
查验合格 1、 对用户进行体系操作培训受训人员签字承认 2、 移送相关工程资料,预备决算资料,配合财务部做好工程款回收作业 3、 建立工程售后服务档案对用户进行盯梢服务。
消防工程施工公司指出本标准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分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对于分散照明备用电源的接连供电时刻,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建筑和部分高层建筑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分散完毕。本条规则的接连供电时刻,考虑了一定系数以及实践人员分散状况和单个人员分散困难等状况。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因为分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分散间隔较长,会出现分散时刻较长的状况,故对这些场所的接连供电时刻要求有所提高。
为保证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可靠,规划要尽可能选用集中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选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主动投入,并保证继续供电,功率能满足一切应急用电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在规划供电时刻内接连供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