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精渡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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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消防申报咨询报价,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022-07-17 01:50:01  450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1、报消防为什么一定要蓝图呢?

答:报消防一定要蓝图是因为蓝图是晒出来的而不是打印出来的,蓝图熏出来以后就无法在图纸上修改,因此蓝图具有真实性。至于虫害问题,现在的档案保管,一种方法是在惰性气体的环境下保存,另一种是通过微缩摄影将原图拍成照片保存。当然,可能也会有就这样放在文档柜里的。

2、多少面积的房屋需要做消防蓝图?

答:各省市地方法律有细微差别的。基本上无论面积多少,严格意义上都应该报消防设计备案。现在全国消防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了,原来一些没有及时纳入监管的场所也被纳入监管了。如果没报备案,就动工了,那么可能会面临处罚。

3、向消防大队申报需不需要做消防蓝图?

答:不一定要蓝图,有些地方只要是正规设计单位出的正规图纸都可以,小场所可以直接打印白色图纸,但是证章要齐全。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消防窗口,毕竟地区不同,要求可能不一样。建议去现场咨询,因为现场会给你一些表格、告知单之类的,东西全部齐了才能受理的。

4、消防申报蓝图具体有哪些图纸?

答:大致可以分4大类:a、通风图纸;b、消防弱电图纸;c、消防水图;d、系统图。包括有:平面布置图(有消火栓箱的布置)、喷淋系统图、防排烟及新风系统图、应急照明灯及出口指示的系统图及布置图、烟感及温感的布置图、消防控制室的图纸、防火门的布置图、防火卷帘的布置图等。

5、消防施工蓝图必须盖消防局的章才能算是合格的施工图?

答:要设计院盖章,审图公司盖章,送消防审查过,消防出具审查意见书,就可以了,消防不在图纸上盖章。

6、消防设计图纸盖章应该去哪里?费用大概是多少?

答:消防设计图,找具体有消防设计资质的公司盖设计出图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复印件,盖公章。金额较大的按合同额的2-5%收费,金额较小的可按每张图200元收费,具体可与相关资质公司商谈。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们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现代医院建筑也朝着大型高层建筑的方向发展。但是,一旦医院的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事故,扑灭大火是非常困难的,这将造成相当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带来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因此,杭州消防设计对医院的消防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灭火系统

该系统是中国基本的消防设备,安装在医院的每个楼层。灭火时,到达火灾现场的消防员从墙壁上的消防栓盒中取出水枪和软管,并在距火源约10米的范围内用水枪喷洒水。达到控制火势,灭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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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探测器通过烟雾,温度,红外线等探测到火灾后,系统将发出火灾警报,应急照明,广播和消防控制联动指令,以方便人们采取疏散,灭火和救灾措施。

自动洒水系统自动洒水系统是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固定式灭火系统。国内外的应用证明,该系统具有,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的优点。它是现代高层建筑必不可少的消防设施。

2.高层医院的消防疏散设计

发生火灾时,火灾释放的烟雾是威胁生命的重要因素。因此,有必要尽可能延长火灾隐患的到达时间,并尽可能减少烟层的厚度。在高层医院建筑中设置自动排烟设施,以确保疏散通道在一定时间内不受烟尘影响。合理设计防火室并建立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开始时,它可以迅速扑灭大火,降低室内温度,减少烟雾,并限制火势蔓延。通过广播指导或指示牌进行疏散,并设计科学有效的火灾探测系统和火灾管理系统,以缩短疏散时间。

3.高级医院的消防管理措施

树立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在医院建设和发展中,医院认真履行了各级消防职责,建立健全了各种消防检查制度。通过对医院高级别火灾的原因进行分析,大多数火灾是由于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引起的。

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宣传教育是提高意识的重要途径。宣传教育必须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党的一项重要要求,也是宣传教育的重要指导方针。

4.科学制定紧急疏散计划

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各个方面的详细安排,并且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消防系统安装完毕后还需要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消防设备能够正常的运行。今天,杭州消防设计公司带您了解消防系统设备房环境的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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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中心

门:向外打开,金属门应保持完好无损,并应定期翻新防腐涂料。门外应有明显的“消防中心”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墙体:白色,施工无痕迹。没有明显的凹凸不平和灰尘的悬挂,只允许在墙上悬挂“规则”,“操作规则”,“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地板:无垃圾,无尘。

高台板和沟槽:线条整齐地铺设,在地板下方或沟槽中没有任何建筑痕迹,没有建筑废料,碎屑,尘土,地板覆盖物平坦完整。

天花:白色,无漏水痕迹,无蜘蛛网。

严格禁止消防中心堆放杂物,以确保指挥官有足够的空间在紧急情况下行动。警报面板后面的维护通道应保持畅通。所有设备的机柜顶部或内部均无灰尘堆积。请勿在机柜中放置任何与操作设备无关的杂物。

2.气体灭火设备室

严禁将杂物存储在钢瓶中。

门:门铰链没有松动,门锁完好无损,门外应有清晰的标志(“BTM缸室”)。

墙体:白色,无灰尘悬挂,仅允许悬挂《操作规程》。

地板:施工期间不得有垃圾和灰尘,应保持清洁和无尘。

天花:白色,没有蜘蛛网。

气瓶组:气瓶座无灰尘,无锈,压力表清晰,读数方便,并且其他无关物品不得挂在管网上。管道及其支撑上的涂料没有剥落或生锈。气瓶“保护范围”的铭牌应悬挂在相应气瓶本体上的适当位置。

照明:应连接电源以确保电路,应急灯完好无损且室内照明没有故障。

辅助设备:报警主机,联动屏,应急广播控制屏,供电设备电源箱,箱体顶部和内部无灰尘,箱体完好无锈。盒子内的配线整齐有序,不会凌乱。

3.消防泵房

增压水泵,气压罐,湿式报警阀底座不松动,无泄漏,泵体,气压罐体,地脚螺丝未生锈,未除漆。悬挂带有技术参数的铭牌。

闸阀:闸阀悬挂在标有“功能,状态,技术参数,上级阀位置”等的铭牌上。管道:没有油漆剥落,并且标记了工作介质的流向。

1、目前没有国家法规、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灭火器应每年进行所谓的“年检”。

有些消防检测机构拿出《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试图让灭火器“年检”有法所依,我对此表示感到无语!

灭火器是属于消防器材还是消防设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对“消防设施”的定义: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疏散设施等。灭火器准确地说应当属于“消防器材”。

我认为,类似这样的法规依据,只不过是某些机构出于利益考虑过度夸大或解读相关法规条文罢了!

2、国家和行业标准有规定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期限。

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和公共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规定,灭火器达到以下两表规定的维修期限和报废期限时,应将灭火器送至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报废。

以常用的干粉灭火器为例。当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满5年时应当进行首次送修,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送修,直至满10年时予以报废。

也就是说,单位刚买的干粉灭火器,在出厂期满5年之前,只要对其定期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即可,无需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所谓“年检”。其他类型灭火器依据以上两表类推。

除了以上规定的例行维修和报废,当灭火器存在下列情况时,不论出厂期多久,应及时送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维修、再重装或报废。

灭火器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送修或再重装:

外观存在机械损伤或明显锈蚀;

灭火剂泄露或压力表指针不在绿色区域;

灭火器已被开启使用过。

灭火器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予以报废:

筒体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1/3,表面有凹坑;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把式;

没有或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灭火器被火烧过。

3、所谓“年检”只不过是外观检查和贴标签。

央视财经频道报道《灭火器年检就是贴标签》

通常在维修期限内灭火器的压力都是正常的,而对这些压力正常又没过维修期限的灭火器,维修单位多也就做下外观检查;不负责任的单位甚至像如报道中一样,连已过报废期限的灭火器,直接贴标签就“年检”通过,什么水压试验、气密检查都是浮云。这样的灭火器,谁用谁知道,炸不死你是你运气好!

既然“年检”只是把灭火器拉过去,简单外观检查,然后贴个标签,这样的“年检”有必要做吗?公司或单位每月定期检查没有起到一样的效果吗?

然而,有些地方消防部门人员却只关注和要求灭火器“年检”,而忽视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期限,甚至过了报废期限的灭火器,只要“年检”标签还在有效期内就认可。不知这是对相关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标准的误读,还是背后存在着利益瓜葛!

只关注和要求灭火器“年检”,而忽视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期限,不但灭火器质量得不到保证,还增加了公司或单位的灭火器维护保养成本。

以一具4kgABC干粉灭火器为例,假设每送检修一次价格40元,使用10年便报废,每年“年检”的成本是按照国家标准检修成本的3倍,如下表所示。

成本对比 满5年时 满7年时 满9年时 满10年时

按标检修 40元 80元 120元 120元

每年“年检” 160元 240元 320元 360元

4、如遇到消防部门检查要求灭火器“年检”怎么办?

在政府消防部门检查时,单位的消防消防管理人应现场接待并陪同检查,如消防检查人员提出此要求,建议向检查人员说明公司或单位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和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的规定,出厂期满X年送检,之后每X年送检,并询问对方当地是否有特殊的规定或要求。

如当地没有明文规定或地方标准要求,相信检查人员不敢轻易针对灭火器“年检”问题下罚单,除非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灭火器处于过期或无效状态,则可以“未保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为依据而下罚单。当然,如果你是从不想因此小事得罪对方方面考虑,则不是本文探讨的范围。

当然,如果当地确有明文规定或地方标准要求灭火器“年检”,那也只能遵守!但我本人从事消防管理和咨询工作多年,还未看到过这样的书面要求。也许是我坐井观天,如有读者有见过,希望一定要留言与大家分享,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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